门诊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制度
为进一步落实“以患者为中心”服务理念,对门诊疑难杂症病人提供全方位、多学科综合诊疗,缩短患者就诊等候时间和多次往返各门诊的不便, 结合医院实际,故制定此制度,内容如下:
一、组织管理
1、多学科综合门诊开诊时间采取预约制。现暂行规定每周一次,每周五下午(14:30-17:00)开诊,如无多学科会诊需求对象,此计划自动后延,多学科综合门诊会诊地点设在门诊LG多学科会诊室。
2、出席多学科综合门诊的医师由在编已获得主任医师、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医师或特需门诊专家担任。
二、会诊对象
1、门诊病人就诊3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3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。
2、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,但病情涉及多学科、多系统、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。
3、外院转来本院门诊的疑难病患者。
4、门诊病人自愿申请,经甄别符合就诊多学科综合门诊条件者。
三、会诊流程
1、对需多学科综合门诊诊治的患者,由首诊专科医师在征得患者同意后,填写会诊预约单。
2、患者或家属持会诊预约单到门诊部LG层预约窗口进行预约,办理相关手续。由门诊部通知多学科综合门诊安排相关事宜。
3、多学科综合门诊实行一次挂号,收费标准参照特需门诊挂号费副主任80元/次,主任120元/次(因病人暂对门诊多学科会诊认识较浅,为了促进门诊多学科会诊工作,避免因挂号费用增加经济压力,门诊多学科会诊挂号费暂未参照上述标准执行)。
4、多学科综合门诊确定会诊人选及时间,通知会诊专家及患者,医生提出多学科会诊需求后,多学科会诊应在一周内完成。
5、会诊病人须携带门诊病历、检查报告、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,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检。
6、参加每例会诊的专业科室不得少于3个,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。
2018年1月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