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门诊预约挂号制度

发布时间:2019-05-16

为落实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通知》(卫办医管发〔2011〕)111号)的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院预约挂号的工作,制定本制度。

1、预约挂号工作由主管院长负责,医务部、门诊部办公室负  责管理落实。

2、医院信息科通过网站负责对外宣传并建立网上预约挂号平台。

3、预约挂号方式有电话预约、网络预约、诊间预约、现场预约及出院病人复诊预约。

4、复诊预约、中长期预约、慢性病患者预约由门诊接诊医师或病房主管医师根据病人情况,在病人就诊或出院当日予以预约登记,由预约挂号室负责提前与相关科室协调联系好,分时段确定就诊时间,再通知病人来院就诊,并嘱咐病人到预约窗口办理手续,就诊当日在挂号室交费取号。

5、门诊有专人负责预约挂号工作,负责专家、病人、预约挂号窗口人员沟通、协调工作,对中长期预约有统一管理和协调。如有专家出诊时间发生变动,应及时告知病人,保证网上预约、电话预约、诊间预约及现场预约的畅通。

6、预约挂号采取实名制,患者预约和就诊时,应提供真实、有效的实名身份信息和证件,挂号室工作人员在预约挂号时需核实患者身份信息。

7、预约挂号可采取分时段预约,患者可根据自己平时就诊时间预约,尽可能满足患者就诊需要。

8、预约挂号提供专科、专家、普通门诊、出院复诊、转诊的号源,并在预约当日,凭有效的身份信息到门诊预约挂号窗口挂号。

9、门诊部应积极做好预约挂号工作,以满足病人就医需求,实现病人满意。

10、专家停诊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向患者告知。

11、预约挂号时如有问题请咨询门诊预约挂号窗口工作人员,咨询电话:63692253  63692401